各位老师:
根据考核需要,现开展2025年教师工作业绩计算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对象
公司专任教师(A系列),具体参加人员名单见附件:2。
二、计算依据
《yl6809永利检测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》(杭职院吉利汽车字〔2024〕8号)
三、计算范围及过程
本次填报的为教学工作业绩和其他工作业绩两部分,高质量成果业绩由人事系统直接导出。
(一)计算范围
见附件1《关于更改yl6809永利检测中心教师工作业绩统计时间的说明》
(二)计算过程
1.教师本人填写表格(附件3、附件4),团队类由项目第一负责人填写及分配分数,专业类由部门负责人填写《业绩分分配方案表》分配分数(附件5)。
为了本次教师工作业绩计算工作顺利开展,特确定各部门工作联系人:
汽检汽营专业联系人:张羽林
汽制专业联系人:程琼
新能源专业联系人:闫亚林
智能网联专业联系人:李兰友
2.7月04日各联系人将纸质稿(签字)交至程君青处,教科办、综合办、学工对各方数据进行汇总并核对数据,对有问题的情况进行沟通,有需要会让教师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。
3.完成核对后进行公示
四、其他
请各位教师认真对照文件,仔细认真填写表格,严格按照进程上交各种材料,如遇到上述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综合办。
附件:1.关于更改yl6809永利检测中心教师工作业绩统计时间的说明
2.参加工作业绩统计人员名单
3.2024/2025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统计表
4.yl6809永利检测中心教师其他工作业绩统计表
5.业绩分分配方案表
综合办
2025.7.01
附件1:
关于更改yl6809永利检测中心教师工作业绩统计时间的说明
《yl6809永利检测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》(杭职院吉利汽车字〔2024〕8号)文件规定专任教师40%的业绩津贴中50%按照教学业绩工作量加上其他业绩工作量发放,50%按照高质量成果业绩工作量发放。以往教师工作业绩按照学年统计,即前一年的7月1日到当年的6月30日。由于学校对高质量成果实行年度审核,即2024年的高质量成果录入了人事系统,学校已经全部审核完成,然而2025年1月1日-2025年6月30日高质量成果学校职能部门未开展审核,故如果2025年教师工作业绩统计还是按照学年统计,就会出现高质量成果学校未审核现象。
为了与学校业绩统计同步,避免学院教师多次填写成果,减轻学院职能部门多次审核工作,经信息会议审议、党政联席会议审定,本次将yl6809永利检测中心教师工作业绩中的高质量成果统计时间更改为2024年7月1日-2024年12月31日(统计半年高质量成果),教学业绩工作量统计时间为2024-2025学年工作量,其他业绩工作量统计时间为2024年7月1日-2025年6月30日,在计发业绩津贴时教学业绩工作量和其他业绩工作量折半(总分*50%)。到2026年教师工作业绩统计时间过渡到按年度统计,即高质量成果为2025年1月1日-2025年12月31日的成果;教学业绩工作量为2024-2025学年业绩*50%+2025-2026学年第1学期的工作量,其他业绩工作量为2024年7月1日-2025年6月30日*50%+2025年7月1日-2025年12月31日的工作量。